一、招聘安排
招聘时间:2019年4月12日9:00-9:30(宣讲)
2019年4月12日9:30-12:00(面试)
招聘地点:新勇中心【东】203(宣讲)
新勇中心【东】206、207(面试)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思想素质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无违法违纪行为。凡受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均不得报名;
(五) 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六) 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19年4月1日。
三、招聘岗位
详见《广东省海丰县高中阶段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
四、招聘对象
应往届硕士研究生(含暂缓就业毕业生)。
已被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已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委托代培)协议的,不接受报名。
五、招聘程序
(一) 报名时间及地点:
采用现场招聘办法,应聘者请于2019年4月12日带齐相关材料到陕西师范大学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见大学网站招聘启事。
(二) 考试
考试免予笔试,在招聘现场直接面试。
1. 面试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审核。定于4月12日上午8∶30开始进行现场审核。资格审核材料: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就业协议书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暂缓就业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暂缓就业协议书。
请应聘者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除外)到招聘现场提交审核。
2. 面试
面试定于4月12日上午9∶30进行,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面试。面试由7名评委组成,面试采用说课的形式,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0-15分钟,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必须在同一考官组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将不予列为招录对象。
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按考生报考的岗位依成绩高低为序,排定名次,按招考岗位的名额等额确定招聘候选人。如同一岗位最后一名候选人出现成绩并列时,以加试办法由评委评分确定入围人选。
3. 签署协议书
根据面试结果,按照岗位需求确定签约人员,现场签署就业协议书(请提前准备好就业协议书)。
(三) 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报县人社局核准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对象应在自接到《海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聘用手续。入职后由县编办办理入编手续。
六、福利待遇
(一)聘用人员到位履职后,给予一次性安家费八万元。
(二)试用期期间工资待遇按转正工资发放,并在服务期5年内每月发给1000元的高学历特殊津贴。
(三)到职后由学校安排教师公租房。
七、注意事项
(一)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获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并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上缴领取的安家费。
(二)招聘为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的,必须在2年内取得中职教师资格,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上缴领取的安家费。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广东省海丰县教育局人事股 林老师
联系电话:150****8193
海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联系电话:066****0118
海丰县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电话:066****7612
九、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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