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头市东河区教育系统2026年校园招聘教师简章
为优化教师队伍配置,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东河区教育系统实际需要,拟开展东河区教育系统校园招聘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2026年应届毕业生计划招聘教师28名,其中陕西师范大学计划招聘高中政治教师1名、高中语文教师1名、高中历史教师1名、高中生物教师1名、高中物理教师1名、高中英语教师1名、初中政治教师1名、初中语文教师2名、初中生物教师1名、初中心理健康教师1名、初中英语教师1名、小学数学教师1名、小学语文教师2名、小学心理健康教师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心强,服从组织分配。
3.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并能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即1986年12月 1日(不含)至2007年12月1 日(含)期间出生。
2.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外留学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的学历认证。应聘人员选报岗位须与所学专业一致,不得跨专业报考。
3.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
4.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其中,报名语文教师岗位须具备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作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院校招聘的形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初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及网址请关注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政府网公告。
其他考点(学校)报名、宣讲会等相关事宜请及时关注东河区人民政府网。
四、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472-6166072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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