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信息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招聘公告(简章)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根据2024年9月24日发布的《深圳市宝安区公办中小学2024年下半年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总公告》(以下简称总公告)的相关要求,将赴武汉市、成都市、南京市开展第二批次招聘工作,招聘教师242名。现就招聘事项进行补充公告,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考
报考分为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选择报考岗位、笔试确认三个环节。
(一)网上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和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置现场报名。请考生关注宝安教育教师招聘微信公众号,点击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时间为10月17日10:00至10月27日16:00,系统平台开放时间为每天8:00-22:00。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完成相关资料的上传提交。具体流程为:访问报名系统——注册账号——填写报名资料——等候资格初审结果——选择报考岗位——笔试确认。
宝安教育教师招聘微信公众号:
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以免网络塞车、系统不畅而影响报名。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0月24日10:00至10月29日10:00。
特别提醒:根据总公告的报名有关要求,考生应认真对照招聘规定的报考条件,报名即视为已完整阅读并全面理解公告,确定自身满足报考条件。存在不符合此次报考条件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名时应按照报名系统的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资料。因材料不全或信息填写错误导致初次审查不通过的考生,在10月28日16:00前可修改补充一次,仍不通过的不能参加后续环节。
(二)选择报考岗位
选择报考岗位时间:2024年10月24日16:00至10月29日16:00。
网上报名成功并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方可进入选择报考岗位环节。考生应及时查看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选择报考岗位,具体岗位表详见附件1或登录报名系统查阅。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考生,不能进入选择报考岗位环节。
特别提醒:请考生在选择岗位时注意查看各考点岗位各环节的时间、地点安排,合理安排行程,具体招聘工作安排详见《招聘工作日程表(第二批次)》(附件2)。部分研究生学历的岗位对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也有相应要求,请考生在选择岗位时注意自身条件是否符合。
(三)笔试确认
笔试确认时间:2024年10月29日16:00至10月30日16:00。
成功选择报考岗位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二、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一)工作安排
本次招聘设置一个主考点和两个分考点,其中武汉市为主考点,成都市、南京市为分考点。各考点各环节地点安排如下:
考点类型 | 考点 | 笔试地点 | 资格复审地点 | 面试地点 |
主考点 | 武汉 | 武汉市 | 武汉市 | |
分考点 | 成都 | 成都市 | ||
分考点 | 南京 | 南京市 |
特别提醒:报考分考点成都和南京岗位的考生,如通过笔试和资格复审环节,需前往主考点武汉市参加面试。
(二)考试分类
结合学科特点,本次招聘岗位分两类开展考试工作。
1.A类岗位包括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和科学学科;
2.B类岗位包括心理、信息技术、特殊教育和中职数控学科。
(三)笔试
1.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10月31日16:00后。
完成笔试确认的考生,请按批次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具体时间、详细地址等安排详见准考证。
2.笔试
笔试考一科,题目为客观题。各类岗位笔试内容如下:
(1)A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学科综合,包括学科专业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时事政治等相关知识。
(2)B类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包括教育学、心理学、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时事政治等相关知识。
根据招聘公告的岗位数量,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拟聘人数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上述比例的,所有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四)面试
宝安区教育局将在面试前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1.资格复审
具体时间、详细地址等安排详见资格复审公告。
2.面试
具体时间、详细地址等安排详见面试公告。
三、其他相关事项
(一)咨询电话: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公办中小学教师招聘咨询电话):(0755)27750517。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及客服:(0755)86199273、(0755)86197928。
(二)咨询时间:工作日9:30-11:30,14:30-17:30。
(三)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2024年10月15日
宝安区教育局也可接收学生实习,有实习意愿的同学,可将简历发送至 ****
企业简介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本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教育教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管理区教育经费;监督检查各街道教育经费的落实,使用情况;指导和监督区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划、管理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和教育信息化工作;协调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学校基本建设工作。
三、负责规划和管理本区义务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中等职业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协助市做好高中招生工作;负责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的组织工作;负责中学中考、会考、高考和成人高考的组织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民办教育机构和幼儿园。
四、指导、协调本区教育系统的教科研工作;指导管理教育教学交流与合作;指导学校开展后勤管理工作。
五、指导本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学生德育工作、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安全和综合治理工作。
六、负责本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考察、任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外籍教师进行日常管理。
七、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