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林业大学2024年专职辅导员、心理
教师招聘启事
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专职辅导员和心理教师,具体事项如下。
一、学校简介
东北林业大学创建于1952年,坐落于美丽的“冰城夏都”哈尔滨,是国家首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教育部直属的“211工程”大学、“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是黑龙江省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建设高校(更多详情请登录学校网站查询)。
二、招聘岗位及原则
本次招聘共发布专职辅导员岗位24个、心理教师岗位3个,详见附件1或登录招聘系统(https://zp.nefu.edu.cn)进行查询、报名。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实行公开报名、综合考核、择优录用。
三、编制待遇
本次招聘的专职辅导员、心理教师均纳入事业编制聘用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应聘条件
(一)专职辅导员应聘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须在系统上传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2.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熟悉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掌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基本理论、知识、方法和相关法律法规。
3.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4.在校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班长、团支书、学生党支部书记或校、院两级学生组织机构部门负责人及以上职务等),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和调查研究能力,以及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须在系统上传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的证明材料)。
5.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应届毕业生应在202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硕士研究生(含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96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博士学历的可放宽至33周岁(1991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1年以上高校教师工作经历或辅导员工作经验者可放宽至33周岁(须在系统上传相应的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
大学期间应征入伍或参加研究生支教团、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国家基层服务项目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服役或服务时间相应顺延年龄(须在系统上传相应佐证材料)。
(二)留学生专职辅导员应聘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热爱祖国,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须在系统上传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开拓创新精神,热爱留学生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跨文化沟通、中英文表达能力。
3.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4.在校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班长、团支书、学生党支部书记或校、院两级学生组织机构部门负责人及以上职务等),精通英语,能够熟练使用英语作为工作语言(须在系统上传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的证明材料)。
5.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应届毕业生应在202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硕士研究生(含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96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博士学历的可放宽至33周岁(1991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1年以上高校教师工作经历或留学生辅导员工作经验者可放宽至33周岁(须在系统上传相应的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
大学期间应征入伍或参加研究生支教团、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国家基层服务项目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服役或服务时间相应顺延年龄(须在系统上传相应佐证材料)。
(三)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应聘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无任何不良记录(须在系统上传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2.维吾尔族,能熟练运用维吾尔语和汉语进行沟通,具备专职辅导员岗位所需要的职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善于交流,有较强的亲和力和感染力。
3.在校期间有学生干部经历,身心健康,善于团队合作(须在系统上传担任学生干部的证明材料)。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应届毕业生应在202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报名时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96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博士学历的可放宽至33周岁(1991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1年以上高校教师工作经历或辅导员工作经验者可放宽至33周岁(须在系统上传相应的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
大学期间应征入伍或参加研究生支教团、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国家基层服务项目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服役或服务时间相应顺延年龄(须在系统上传相应佐证材料)。
(四)心理教师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身心健康,甘于奉献,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团队合作和创新精神,具备独立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咨询、科研的能力。
3.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和不良表现。
4.在校期间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具备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有相关从业经历的可不上传在校担任学生干部的证明材料,其他人员须在系统上传)。
5.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应届毕业生应在202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大学和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均为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等心理学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含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96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博士学历或1年以上高校心理学教师工作经历者(须在系统上传相应的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年龄可放宽至33周岁(1991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不得参加本次招聘的几类情形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招聘,如隐瞒参加被录用的,经查实后予以辞退。
1.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司法调查的人员。
2.曾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与东北林业大学在编在岗教职工(含我校招录聘任的人事代理人员)具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应聘者须登录东北林业大学公开招聘系统报名,实名注册后完善个人简历信息,并按要求规范上传诚信承诺书(下载附件2,按要求完善手写内容)、学历学位证书(包括大学和研究生培养阶段;应届毕业生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验证报告)、党员身份证明、学生干部经历证明。如有其他须提供的佐证材料(应征入伍或国家基层服务项目或工作经历证明等)也应一并上传。
招聘系统将于2024年12月9日10:00开放,应聘者请于2024年12月16日10:00前登录招聘系统完成网上报名,限报1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应聘申请。
(二)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我校将组织进行资格审核。在此期间,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完善简历信息和佐证材料。资格审核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参加笔试人选。如个人简历信息填报不完整、不准确或佐证材料上传不规范、不齐全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事宜将在资格审核工作结束后,适时通过招聘系统及“东林人事”微信公众号等公布。考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题型区分主观题和客观题,主观题部分参考《申论》(60分),客观题部分参考《行政能力测试》(40分)。笔试内容区分基本能力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基本能力测试约占60%,专业能力测试约占40%。各岗位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5,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缩减招聘数量直至取消。
2.笔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的400%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及是否入围面试等信息将适时通过招聘系统及“东林人事”微信公众号等发布。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与职业能力。面试试题2~3道,满分100分,每人答题时间为8~12分钟。面试专家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与协调能力、应急及处理突发事件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评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行综合成绩排名。
4.根据招聘岗位数量和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人选,如综合成绩末位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的人选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如笔试、面试成绩均一致,则进行加试确定拟聘用人选。
(四)体检、心理测试和政治考察
拟聘用人选须进行体检、心理测试和政治考察,自行联系有一定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我校心理测试中心负责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心理测试。体检和心理测试合格的,由我校学工部门统一组织进行政治考察。
(五)学院见习
学工部门统筹安排拟聘用人选到学院进行为期两周的见习。
(六)审议与聘用
符合条件人选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在校园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符合入职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说明
(一)本次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如与东北林业大学在编在岗教职工(含我校招录聘任的人事代理人员)具有除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等关系以外的关系的,或者与东北林业大学其他教职工(含离退休教职工)具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须在招聘系统“须回避人员信息”中注明。
(二)应聘人员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任一招聘环节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三)在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如有任何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处理。
(四)本次招聘报名截止后,将适时组织笔试和面试,应聘人员须关注我校校园网以及“东林人事”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
(五)本次招聘不实行递补。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舞弊行为,可向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须实名并提供书面材料。
(六)拟聘用人员原则上应在2025年8月31日之前报到,如无特殊原因逾期未报到,或存在以下情形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无法在规定时间毕业的。
2.无法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的。
3.不能提供有效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外、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经查阅档案证实不具备报名资格的。
5.经高校教职员工准入查询等证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6.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聘用的有关情形。
(七)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开设任何形式的辅导班,请应聘人员注意辨别消息来源,谨防上当受骗。后续通过资格审核且有意愿参加笔试的考生,须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缴纳一定的考试费用。
(八)本招聘启事未尽事宜,由东北林业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招聘政策咨询:045****92335 045****90335
招聘系统填报技术支持:176****3552
工作监督:045****92924
附件1:东北林业大学2024年专职辅导员、心理教师公开招聘计划明细表.xlsx
附件2:东北林业大学2024年专职辅导员、心理教师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docx
东北林业大学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