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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林业科学院

宣讲正文

始建于1955年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科学院坐落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现隶属于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为副厅级综合性林业科研机构。2004年被批准为中国林科院新疆分院;2008年建立博士后工作站,2010年成为自治区首批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截止目前,在职职员183人,其中高级职称占45%,研究生学历占53%,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3人,获自治区“科技进步突出贡献奖”专家2人,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和劳动模范6人,形成了一支具有高技能、高素质、高效率的学术团队。

自治区林业科学院学科体系囊括了从基础林业科学到林业相关专业应用技术等多个学科领域,主要开展荒漠化防治、造林治沙、经济林、防护林、森林资源保护、水土保持、湿地保护、森林经理、护林防火、自然保护地建设、有害生物防控、野生动植物保护、遗传育种、园林绿化、林草数字化、信息化等20多个专业学科。长期以来,作为自治区林业科技的主力军,自治区林业科学院主持研究的窄林带、小网格经济型防护林体系建设模式,森林、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监测评估关键技术,特色果树主要病虫害防控技术集成与示范等一批科技成果,在三北地区普遍应用和推广;选育的“温185”、“新新2”等核桃品种栽培面积占全区栽培面积90%以上,引进选育的巴旦木、榛子、杏李等新品种栽培面积占全区栽培面积近100%。近年来获得科技奖励11项,发明专利42项,实用新型专利53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26个,良种审(认)定28个,植物新品种权4个,发布地方标准35项,发表论文400余篇,出版著作20部。这些品种和成果的推广和应用,为保障新疆生态安全,促进林业高质量发展和助力乡村振兴做出了重要贡献。

进入新时代,自治区林业科学院瞄准科技前沿、坚持改革创新,开创科技发展新局面,现拥有6个专业研究所、7个国家生态定位观测研究站、2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林草长期科研基地、2个林草种质资源库、1个工程研究中心、1个司法鉴定所、1个自治区技术转移机构,形成了专业所、试验基地、成果转化为一体的林业科技创新体系。坚持开放办院、合作共赢,与新疆师范大学等多所疆内外高校及科研机构,以及和田地区、喀什地区等地方政府建立战略联盟合作关系。

一、招聘计划

计划引进青年博士/博士后22名,经单位考核合格后纳入事业编制,具有副研究员资格者享受(专业技术七级岗)待遇;依托自治区“天池英才”引进计划,申报并通过的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20万元和每年最高30万的工作经费,经费连续支持三年。

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福利方面

1.按照《新人社函(2023)241号》文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按住房公积金相关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

2.享受相关福利待遇,提供食宿、年度免费体检。

3.按政策享受带薪休假(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婚嫁、产假、丧假、工伤假)等。

4.配套相关科研项目启动经费。

三、深化人才培养和产学研合作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加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与自治区林业科学院在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方面的全方位合作,为推动校院高质量发展而共同努力。以联合申报科技项目为依托,整合双方科研力量,联合开展“新疆绿色有机果蔬产业集群建设”、“荒漠化防治”、“三北工程攻坚战”等林草领域的科研攻关、产学研开发利用。合作开展培养培训。遴选我院优秀研究员、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等作为贵校硕士研究生校外实践导师。校院对相互有意提升学历(硕士、博士)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进行联合培养。校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毕业择业方面,给予我院优先推介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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