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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都区北星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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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新都区北星小学校拟赴高校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数教师共36名(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招聘高校就业网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北星小学校是新都区政府投资近亿元兴建的一所公办学校,是成都市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试点校之一,也是新都区第3所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实验校。

学校坐落于成都市北三环附近的新都区大丰片区,地理位置优渥。学校占地约45亩,总建筑面积22707平方米,建有教学综合楼1栋,教学楼5栋以及办公楼、体育馆和食堂各1栋。

二、招聘对象及名额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24、 2025年毕业的优秀高校毕业生36名。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我校拟招聘语文教师19名、数学教师8名、体育教师4名、美术教师2名、音乐教师1名,心理教师1名,英语教师1名。名额指标根据高校毕业生情况可作灵活调整,总额不超过36名。

2025年毕业的拟聘人员必须在2025年8月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材料审查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以及普通话等级证书。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如拟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取得以上证书、证件者,直接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考核招聘时间、地点

东北师范大学(长春)具体时间以到高校时间为准。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条件

本科毕业生年龄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学历学位条件

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四)其他条件

须具备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须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当日)。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当日)。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当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符合《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第36条禁止聘用人员情形的。

8.曾因违反师德师风相关规定,受到各级各类部门(单位)处理的。

9.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10.2025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11.新都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在招聘院校公布考聘名额、岗位和考聘办法。

(二)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网上报名需将《应聘资格审查表》提交到成都市新都区北星小学指定邮箱****,报名截止时间(以到高校时间为准)。

应聘者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者应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学校印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每学期的成绩单影印件电子文档。

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应聘者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应聘者应在报名结束前及时打印报名表、就业推荐表、每学期的成绩单,逾期未打印者,后果自负。

(三)宣讲。由招聘小组在高校现场介绍用人单位情况。

(四)材料审查。主要审核应聘者是否符合基本条件,并根据应聘者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学习成绩情况进行初筛,初筛合格者进入笔试。

宣讲结束后,应聘者应提交报名表、就业推荐表、每学期的成绩单以及自荐材料,交现场招聘小组现场审查。2024届毕业生提供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五)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报名人数少的个别岗位,经招考部门研究可放宽至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2.考核。

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核方式为笔试和面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主要考察考生教学设计能力,面试主要考察考生无生试讲,面试评分不去最高分和最低分。

3.确定拟聘人员。

招聘考核小组根据考核结果,按同一岗位所有应聘者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体检

依据招聘职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牵头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由成都市新都区北星小学校在微信公众号上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期满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将不再递补。

(九)实习。2025年3月—7月,通过自主招聘程序聘用到学校的人员到学校跟岗学习。跟岗实习的成绩作为是否聘用和岗位竞聘的重要依据。无故不参加跟岗实习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十)聘用。对拟聘用人员,由学校校务办公室办理聘用等手续。

六、聘用及报到

(一)被聘用的人员为成都市北星小学的在岗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按《成都市新都区北星小学校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二)凡被聘用的人员,按国家规定确定为试用期。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合同期至少三年(含试用期)。

(三)凡被聘用的人员,按照“校聘校管”纳入学校人事管理。

(四)凡被聘用的人员,务必在2025年8月1日前到用人单位完成报到手续,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凡被聘用的2025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务必在2025年8月1日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逾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七、纪律及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八、政策咨询

成都市新都区北星小学校:张老师 135****8169、张老师 159****5598

监督举报:

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83051399 

邮  箱:****

考生问询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相关问题,请拨打我单位岗位表(附件1,附件2)中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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