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航天部队是军委直接领导管理的战略性兵种,是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主席着眼强军兴军伟大事业决策组建的新型作战力量,是新质作战能力的重要增长点。推进军事航天部队建设,对提高安全进出和开放利用太空能力、增强太空危机管控和综合治理效能、更好和平利用太空具有重要意义。
主要招录“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应届毕业生,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适量从非“双一流”教学科研水平较高的院校和科研机构应届毕业生中择优选拔。
主要包括电子科学与技术、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光学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
主要包括北京、陕西、河南、四川、江苏、山东、新疆、内蒙古、山西、海南、甘肃、黑龙江等省区市。
除应当符合规定的军人基本条件以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本科以上学历且在规定学制内取得相应学位;
2.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分别不超过24岁,29岁,34岁(截至毕业当年6月30日)其中,工作急需的博士研究生,以及少数民族和曾经服过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以放宽1岁;
3.参加军队组织的体格检查且结论为合格。
不符合范围情形: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开放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毕业生,以及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定向就业毕业生、被作留级处理或者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
- 政治待遇。军人肩负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和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的神圣职责和崇高使命,是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国家和社会尊重、优待军人,保障军人享有与其职业特点、担负职责使命和所做贡献相称的地位和权益。
- 薪资待遇。国家建立相对独立、特色鲜明、具有比较优势的军人工资待遇制度。军官享受基本工资、基本津贴、特殊津贴补贴等工资待遇,军官工资实行动态增长机制。
- 住房保障。军人符合规定条件的,享受军队公寓住房或者安置住房保障,享受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等。军人符合规定条件购买住房的,国家给予优惠政策支持。
- 医疗保障。国家保障军人按照规定享受免费医疗和疾病预防、疗养、康复等待遇。军人家属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在军队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就医享受医疗优待。
- 休假保障。军人享有年休假、探亲假等休息休假的权利。对确因工作需要未休假或者未休满假的,给予经济补偿。
- 家属待遇。军官配偶享受军人配偶荣誉金500元/月,父母年龄超过60周岁享受赡养补助600元/月。家属未就业的,可申请随军未就业补助。军官夫妻双方两地分居的,享受两地分居生活补助1000元/每月。
- 其他福利待遇。军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轮渡和轨道交通工具。军人子女入读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惠性幼儿园,享受当地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
线下专场宣讲会现场投递简历;
或登录网站“https://www.wjx.top/vm/h4ESV89.aspx”填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