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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区"名校优生"宣讲会

宣讲正文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加快打造长三角北部人才发展福地、产才融合高地,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以及《淮安市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实施办法》(淮组通〔2018〕34号)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引进约10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A:(1)第一轮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名单附后,另含中国科学院大学)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147所,名单附后)建设学科(含一级学科涵盖的二级学科,下同)下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2)取得2023年ARWU世界大学最高学术排名前200名国(境)外大学(名单附后)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的毕业生。

 

B:(3)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非建设学科研究生。(4)普通本科高校在校期间取得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被评为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三好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或担任过校(不含院系)学生会主席(主席团成员)满1年(或连续2个完整学期)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C:(5)普通本科高校研究生。(6)普通本科高校在校期间担任院(系)学生会主席(主席团成员)满1年(或连续2个完整学期)的全日制本科生。

 

毕业高校如为独立学院、网络学院、联合办学以及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等情况的,不认定为“双一流”高校等特指高校;毕业生须为全日制毕业,或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

 

A类可应聘市直岗位;A、B类可应聘县区直岗位;A、B、C类可应聘镇街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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