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校园(华中师范大学站)专项公开招聘公告
为引进高素质师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精神,结合局属事业单位实际需要,拟组织开展校园(华中师范大学站)专项公开招聘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专项招聘涉及3个单位,11个岗位,共招聘22名。每个岗位的招聘条件详见《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校园(华中师范大学站)专项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27日17:00,考生需下载《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校园(华中师范大学站)专项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填写相关信息后发至各用人单位邮箱进行网上报名。招聘单位同步对网络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告知考生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需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确认。
2.现场报名:考生需携带填报的《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校园(华中师范大学站)专项公开招聘报名表》及资格审查资料,于2024年5月28日9:00-18:00到华中师范大学就业处B102-1、102-2、102-3室现场报名(具体楼层请看现场指引,地点若发生变化另行通知)。
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
(二)资格审查
1.报名考生(包括网络报名考生)须于5月28日9:00-18:00到华中师范大学就业处B102-1、102-2、102-3室(具体楼层请看现场指引,地点若发生变化另行通知)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审查通过的方可参加考试考核。
所有考生请提前了解学校进校规则,按要求办理进校流程。
2.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交材料:
(1)《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校园(华中师范大学站)专项公开招聘报名表》原件一式二份,贴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个人手写签名;
(2)与《报名表》同版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1张,用于办理《面谈通知书》;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A4大小);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持院校毕业有效证明及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硕士研究生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证、学位证、学信网验证);
(5)高中(中职)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持有高中阶段及以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6)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提供单位同意报名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
(7)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等。
3.各招聘岗位的专业名称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专业目录;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须在报名时提供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用人单位严格按公告中明确的条件,对应聘考生的资格进行现场审查,合格者发放《面谈通知书》。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负责,市教育局对审核情况进行抽查。
(三)考试
考试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统筹组织实施,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所有招聘岗位面试分面谈和试讲两个环节。
(1)面谈。5月29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面谈通知书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谈。各用人单位组织考生面谈。
面谈分考生自我介绍和考官提问两个环节进行。面谈自我介绍环节考生不得透露个人信息。面谈满分为100分,考生面谈成绩在80分及以上者进入试讲环节。试讲人员名单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后,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入围人员参加试讲时间和地点。
(2)试讲。5月29日至30日,各用人单位组织考生试讲。试讲满分为100分,由考生现场抽题进行无生上课。备课时间30分钟,试讲时间8 分钟。备课室为考生提供教材、笔、草稿纸,不提供电脑,考生不得携带任何资料进入备课室。试讲结束后,现场公布考生得分。试讲成绩为考生的面试成绩。试讲划定最低合格线为8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笔试环节。
2.笔试。每个岗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不足1:3比例的全部进入笔试(须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笔试人员名单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后,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入围人员参加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划定最低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3.综合成绩计算。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相同,则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排序;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组织加试,按考生加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
4.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面谈、试讲、笔试方式及时间、地点的,于面谈、试讲、笔试前电话通知,并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发布通知公告。
(四)签订就业协议
依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对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和体检名单及时在宜昌市教育局及用人单位网站公示,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统筹,各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察。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统筹,各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采取个别座谈、民主测评、实绩核查、查阅档案、征求意见等方式进行。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从参加该岗位考核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和签订就业协议考生,可视为放弃体检考察。综合成绩出现相同的,根据面试分数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面试分数仍然相同的,单位进行加试。
(六)公示
用人单位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等情况,经单位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后,报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学位等。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对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可从参加该岗位考核测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新聘用人员纳入正式财政拨款事业编制管理。用人单位及时为按时取得学历学位且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享受相关待遇;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符合我市人才政策享受条件的,享受相关待遇。
四、纪律与监督
1.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报名咨询电话:071****7663;举报电话:071****4030
宜昌市教育局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