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喀什地区泽普县2024年面向内地高校招聘教师公告
宣讲时间:5月16日10:00
宣讲地点:公教楼B305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就泽普县2024年面向内地高校招聘教师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泽普县计划面向内地高校招聘高中教师具体学科如下: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生物、地理、政治、历史。
二、招聘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招聘范围
招聘范围为内地高校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面试考核后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上岗,往届毕业生通过面试考核后签订《就业协议》并按规定时间及时上岗。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
2.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表现良好。热爱教育事业,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实践能力,学业综合评价优良。
3.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如未能如期取得相关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有效证明材料的,或提供虚假证件材料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4.普通话水平要求: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5.教师资格要求:报考人员必须持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应届毕业生要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将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协议自动解除。
6.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对体检中隐瞒病史的(精神类疾病等),一经发现,予以解除聘用资格。
7.年龄条件:报考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退役军人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具体月份以喀什地区统一公告为准)。
8.硕士研究生须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取得多个学历学位的按照主修专业学历报名。硕士研究生要求本科专业与研究生专业大类一致。
9.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暂未纳入编制人员)和喀什地区中小学及幼儿园办理完辞职手续不到三年的教师;
2.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3.近3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4.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1.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简历、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仅研究生提供)、就业推荐书、学校盖章的在读期间成绩单、《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校期间获得的相关等级证书、科研成果及奖励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提供本人简历、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及学位证(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学校盖章的在读期间成绩单、《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读和工作期间获得的相关等级证书、科研成果及奖励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现场面试。面试以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学科专业知识掌握和教师基本素质等情况。时间、地点自行确定,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按分数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进行录取,资格审查及面试通过者,当场签订就业协议。
3.现场签约。经面试确定的拟招录人员,现场进行签约,应届生签订《高校毕业生三方协议》,往届生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
4.入职查询。向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拟录取毕业生发放政审表,拟录取人员持表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入职查询,查询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5.报到、体检。拟录用毕业生持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学士学位原件、教师资格证原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政审表等相关材料,到我县报到(具体报到时间另行确定)。体检工作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人员不予聘用(协议自动解除)。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
6.专业能力测试。对拟录取人员进行专业能力测试,测试内容包括学科专业知识、课堂教学试讲;专业能力测试不达标人员取消录用资格,并不报销往返路费。
7.岗前培训。对拟录取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材教法、国家安全(保密)宣传教育等,培训时长不少于80学时。
8.签订聘用合同。拟录取人员的毕业证原件、学士学位证原件、教师资格证原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经地区教育局审核后,统一印发录用文件。招聘学校与新聘教师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聘用期间纳入现行人事管理制度统一管理。
五、待遇落实及优惠政策
新聘用教师当年入编,工资按照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执行,由财政保障。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除做好入职前的师德教育与教学培训等工作,落实好周转宿舍等待遇保障,解决新聘用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外,在以下方面予以照顾,确保招得来、留得住、用得好。
1.保障住房方面。提供50㎡单身公寓一套(简约装修并配备必要的生活配套设施,确保拎包入住,减免租金,水电暖自费)。
2.职称晋升方面。对表现优异且不违背职称岗位评聘条件的,在职称评审、岗位晋级等方面,坚持到期即评、到期即聘原则,确保新聘教师优先享有相应待遇。
3.探亲休假方面。确保教师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
4.子女入学方面。新聘教师子女在泽就读的,根据新聘教师个人意愿,优先择校。
5.家属就业方面。新聘教师配偶如在体制内工作,可协调调入我县,非体制内人员符合我县人才引进相关条件的可按照人才引进流程进行聘用。
6.教育培训方面。为新聘教师提供必要的教育培训和职业发展指导,帮助新聘教师迅速适应学校的工作环境,并提供进修、学术交流等机会。
7.教学激励方面。优化学校绩效考核制度,保障教师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对表现优异的教师予以奖励。
8.医疗保障方面。每年最少组织1次免费健康体检,可享受就医绿色通道。
9.服务保障方面。可享受就医绿色通道、免费参观泽普县内各景区。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泽普县教育局
邮政编码:844800
联系人:景老师 186****6600
马老师 180****9298
漆老师180****7298(vx:1301900180)
附:《2024年喀什地区泽普县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
泽普县委教育工委
泽普县教育局
2024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