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场招聘程序
(一)报名
校园招聘采取现场投递简历的方式进行。
(二)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应将个人简历、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在校获奖证书等一同递交招聘单位现场工作人员。各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岗位空缺情况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核,择优筛选简历、现场面谈,研究确定入围面试考核人员。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综合素质与专业能力。面试共3道题,不超过15分钟,面试设最低分数线为70分,在设岗范围内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签约人员。
(四)签约
拟签约人员,经审查相关信息后,签订就业协议。
二、其他事宜
1.通过校园招聘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毕业生,经上级部门审批同意后取得省直事业单位编制。
2.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需知:
(1)需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4年7月);
(2)需体检合格。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
(3)需考核合格。考核内容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4)没有按时毕业、没有取得毕业生证书和学位证书、体检不合格,用人单位不能接收,签订的就业协议自然终止。
(5)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规定的回避要求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