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本院拟公开招聘仲裁秘书,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珠海国际仲裁院(横琴国际仲裁中心、珠海仲裁委员会,英文简称“ZCIA”)注册地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是珠海市人民政府于1999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组建的常设商事仲裁机构。本院改革后建立以理事会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实行决策、执行、监督分立并有效衔接的治理机制,主要职能是依法独立仲裁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国内、国际民商事纠纷。本院致力于推广仲裁法律制度,探索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服务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仲裁秘书5名(公执五、公执六)
[岗位职责]
1.负责仲裁立案与宣传拓展;
2.负责仲裁案件程序管理,协助仲裁庭办理仲裁案件、推进仲裁程序;
3.负责所在部门相关行政事务;
4.本院安排的其他工作。
[岗位要求]
1.良好的法律专业功底、法律职业素养、法律文书和公文写作能力;
2.熟悉商事仲裁程序并能及时掌握民商事审判新知识;
3.良好的统筹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执行力;
4.良好的职业操守、敬业精神和团队意识,热爱仲裁事业,并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承压能力和身体条件。
[资格条件]
1.全日制法学(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民商法、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专业2024年应届毕业生;
2.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证);
3.年龄27周岁以下(1997年1月1日后出生);
4.毕业院校为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法学学科重点院校,或具有境外法学(法律)教育背景者优先。
三、薪酬福利
基础工资、绩效奖金、五险一金、企业年金、住房改革补贴、带薪年假、健康体检、节日慰问、专业培训、员工团建、入户横琴、人才补贴等,仲裁秘书岗位年薪酬税前20万以上。
特别优秀者面议。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招聘程序包含报名、简历初筛及资格审查、面试(笔试)、体检、考察。
[报名]
1.报名方式:填写《珠海国际仲裁院招聘报名表》,连同其他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名请注明“2024年招聘+学校+姓名”。
2.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11日。(此前应本院2023年9月25日招聘公告已报名的,无需重复报名)
3.其他报名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
(3)法律职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资格证书;
(4)其他有利于证明个人能力、资质、实习或工作经历的材料。
[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材料进行简历初筛及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笔试)人员;办理正式入职前请携带以上报名资料原件用于核对。
[面试(笔试)] 笔试、面试由本院招聘小组负责开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体检] 通过实践考核或实习试用的人员,在指定的珠海市三级甲等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考察] 对应聘者在校表现或工作表现、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
[确定拟聘人员并办理聘用手续] 本院实行全员聘用制,通过以上招聘程序确定为拟聘人员后,本院通知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本院负责解释,联系人冯秘书,咨询电话075****8301、139****6976,咨询邮箱****,监督或投诉电话:075****3198,接听来电时间为工作日09:00-18:00。
(二)本院对招聘各环节结果通过电话或政务信息平台进行通知,所有应聘人员资料我院将会妥善保管。
(三)应聘者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因自身原因未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
2.不服从单位安排的;
3.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4.放弃体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5.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准聘用的。
(四)聘用后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结束后参加本院内部转正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本院有权解除聘用。
(五)工作地点包括:珠海市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