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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教师教育学院高层次博士人才招聘宣讲会

宣讲正文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2024年诚招事业编制博士人才公告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原名广东教育学院),1955年创办,是广东省属普通本科院校,设有海珠校区和花都校区。

学校坚定不移地走特色办学之路,人才培养质量逐步提升;主动服务广东省基础教育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承担着基础教育教师、校(园)长的培养、培训任务,与地方政府共建附属学校和教育实验区,取得了突出的成效,在社会享有较高的声誉。

学校获批为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入选广东省“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特色高校,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面向海内外诚招事业编制的优秀博士人才41名,竭诚欢迎优秀人才加盟。

一、招聘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和道德品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人才类别和申请条件

(一)博士工作站人才条件

1.近五年内独撰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本学科学术期刊论文不少于2篇(C等级和B等级论文各1篇,其中,博士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个人排名第二且导师排名第一的,2篇可折算为1篇,限1篇);或有其他相当水平的科研业绩成果。

2.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年龄条件为35周岁以下,取得博士后出站证书的博士后年龄条件为40周岁以下。

(二)学术骨干条件

1.具有本学科系统的理论知识、扎实的专业基础,了解本学科国内外的学术发展动态。

2.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掌握本专业的教学规律和教学方法,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潜力。

3.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且取得副教授(教授)职称资格,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近5年主持1项国家级科研项目,或近5年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取得A等级成果1项(论文或专著),或取得B等级成果2项(论文或专著)。

2)获得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近5年主持1项国家级科研项目,或近5年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取得A等级成果1项(论文或专著),或取得B等级成果2项(论文或专著)。

3)获得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符合下列条件两项以上者:

①近5年主持省部级纵向科研项目1项;

②近5年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取得B等级和C等级成果各1项(论文或专著),论文为通讯作者的,必须与第一作者同属于一个科研项目团队成员(须提供有效佐证材料),限1篇;

③近5年省级以上优秀毕业生获得者或省级以上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

④有其他特殊学术贡献者(须提供有效佐证材料)。

(三)优秀青年博士条件

1.具有本学科系统的理论知识、扎实的专业基础,了解本学科国内外的学术发展动态。

2.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掌握本专业的教学规律和教学方法,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潜力。

3.获得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

4.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近5年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取得B等级成果1项(论文、专著或艺术创作作品),论文是通讯作者身份的,必须与第一作者同属于一个科研项目团队成员(须提供有效佐证材料);博士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个人排名第二且导师排名第一的,2篇可折算为1篇。

2)近5年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取得C等级成果2项(论文、专著或艺术创作作品),论文是通讯作者身份的,必须与第一作者同属于一个科研项目团队成员(须提供有效佐证材料),限1篇;博士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个人排名第二且导师排名第一的,2篇可折算为1篇,限1篇。

(四)特需青年博士条件

1.具有本学科系统的理论知识、扎实的专业基础,了解本学科国内外的学术发展动态。

2.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掌握本专业的教学规律和教学方法,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潜力。

3.获得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

4.5年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取得C等级成果1项(论文、专著或艺术创作作品),论文是通讯作者身份的,必须与第一作者同属于一个科研项目团队成员(须提供有效佐证材料)。

三、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包括聘期内常规待遇和人才引进待遇。

(一)聘期内常规待遇

博士工作站人才、学术骨干、优秀青年博士、特需青年博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按广东省和学校相关规定落实事业编制。在广东省人社厅批复入编前,工资待遇参照入编后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计发;在广东省人社厅批复入编后,工资执行国家、广东省有关政策和学校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期目标管理,聘期目标任务与岗位职责、引进待遇相结合。人才引进待遇不超过以下标准(标准详见下表),具体引进待遇协商确定,无特别标注的引进待遇,单位为“万元”。

1.博士工作站人才

 

人才

安家费(税前)

文科类科研启动费

理工类科研启动费

租房补贴

博士

35

10

20

提供过渡性住房或专项生活补贴(3000/月、三年)

博士后

50

10

20

注:博士学位授予学校符合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关于认定世界大学排名办法规定的世界排名前300名的大学的博士和博士后待遇可适当提高。

 

2.学术骨干、优秀青年博士和特需青年博士

 

人才

安家费(税前)

文科类科研经费

理工类科研经费

学术骨干

65

10

20

优秀青年博士

20

7

15

特需青年博士

5

5

10

   

 3.博士工作站人才、学术骨干、优秀青年博士和特需青年博士的安家费正式入职后的当年或次年发放80%,聘期期满考核合格者发放剩下的20%;聘期期满前完成聘期科研职责任务且年度考核均合格的,可申请提前发放剩下的20%;聘期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再计发剩余的安家费,并按规定退回部分已计发的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由引进人才在限额内自主申请,报学校审批。

、报名

(一)报名材料

1.《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博士人才招聘报名表》(见附件1)。

2.《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博士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3. 个人简历、个人业绩成果材料(含科研项目、已发表的论文著作等,如发表的论文为SCI或EI,请同时提交检索证明)、获奖证书、职称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在同一页)等证明材料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

4.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及其认证材料扫描件(从大学起各个学习阶段的证书均需提供),尚未毕业的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届应届毕业生提交有院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尚未毕业的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供一份个人承诺书,承诺书载明“承诺本人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及国家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否则自愿放弃2024年应聘资格”。

5.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学校有权取消应聘人员2024年聘用资格。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必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国家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否则学校有权取消应聘人员2024年聘用资格。

6.以相近专业报考者,按以下要求提交佐证材料:

1)国境内毕业生

国内毕业生若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23年版)》中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2)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

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若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23年版)》中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国家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和成绩单,可选择专业目录中主要课程与本人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主干课程)基本一致的专业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学习成绩单和一份个人专业相近的论证说明。

7.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工作经历指全职工作经历,需提供工作证明、社保缴费证明、劳动合同和体现个人专业技术水平、业绩成果的证明材料等。

8. 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研究方向的,需提供研究方向证明材料,包括:(1)课程成绩单;(2)毕业院校关于研究方向的证明材料;(3)研究方向相关的研究成果、获奖情况证明、资格证书等。

(三)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电子邮件主题格式:姓名+应聘单位+人才类别。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各招聘岗位对应的报名邮箱,同时发送至人事处报名邮箱****。

(四)报名时间

报名开始时间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报名截止日期为各岗位人员招聘完成。

、资格审核

各部门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审核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确定考核人员名单;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或提供材料不齐者,资格审核不通过。其中,以相近专业报考的应聘人员,由计划招聘的二级单位按要求提供相近专业论证材料。

学校成立资格审核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者或相近专业论证不充分不符合要求者,资格审核不通过。

、考核和评议

(一)考核

招聘部门组织考核,主要根据招聘的岗位需求,考核应聘者的道德品质、师德师风、身心健康、教育教学能力、学术研究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课堂组织能力等。

(二)评议

学校组织专家组对部门考核通过人选进行评议,主要评议应聘者的职业能力和素质、学术科研水平、职业发展潜能、与学科建设、专业建设的相适性等。通过学校评议的人员列入体检和考察对象。未通过学校评议的人员不予录用。未通过学校研究评议的人员不列入体检和考察对象。

、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核和评议结果,择优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参加体检(含复检)。体检办法及标准遵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表现以及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人选确定及拟聘人选公示、聘用

体检和考察符合招聘要求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广东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学术骨干人才服务期(聘期)为8年,博士工作站人才、优秀青年博士和特需青年博士服务期(聘期)为5年,聘期期满按合同约定进行聘期期满考核,考核合格者可续聘。获聘人员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期内学校按合同约定发放安家费、科研启动费,按所聘岗位兑现工资福利待遇。

、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基本条件及所应聘岗位的规定条件,提供的材料与《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博士人才招聘报名表》填写的内容必须一致、真实、无误。如有不一致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关系,聘用合同终止。

(二)招聘执行师风师德“一票否决制”。凡招聘期间或入职后经查实存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号)和《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等文件规定的师风师德问题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关系,聘用合同终止。

(三)论文等级按《广东第二师范学院科研业绩认定办法(试行)》(广东二师〔2019〕186号)规定进行认定。

(四)应聘人员须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应聘人员通联不畅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五)本次招聘全程接受广东第二师范学院纪检监察室监督。监督投诉电话:020-****5585。

(六)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地方和学校相关政策、规定发生调整,按新规定、政策执行。本公告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3286。

(报名表见原网址下载:https://www.gdei.edu.cn/rsc/2024/0104/c3612a88389/page.htm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教师公告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原名广东教育学院),1955年创办,是广东省属普通本科院校,设有海珠校区和花都校区。

学校坚定不移地走特色办学之路,人才培养质量逐步提升;主动服务广东省基础教育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承担着基础教育教师、校(园)长的培训任务,与地方政府共建附属学校和教育实验区,取得了突出的成效,在社会享有较高的声誉。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教师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广东第二师范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限制报考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1.聘用人员为B类岗位人员(非事业编制)。按照《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B类岗位教师招聘和聘用管理办法》(广东二师〔2023〕198号)及学校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及兑现薪酬待遇。

2.学校提供优厚的年薪。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教师聘期内每月计发学术补贴20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一般聘任讲师三级岗,具有副高职称的教师一般聘任副教授三级岗,聘期为5年(含试用期),按聘任岗位兑现待遇。

3.学校提供相应的科研启动费。受聘教师可视聘期职责任务情况,提出一定的科研启动费申请,科研启动费采用一人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学校研究确定后执行。

4.学校对标志性成果进行奖励。聘期内获得标志性科研成果的B岗教师,可按照《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标志性科研业绩评奖办法》进行申报、评审和奖励。

5.学校提供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的机会。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入职后取得副教授职称且完成首聘聘期职责任务、符合事业编制人员聘用规定的教师,可申请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具有副教授职称的教师,完成首聘聘期职责任务、符合事业编制人员聘用规定的教师,可申请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四、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开始时间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报名截止日期为各岗位人员招聘完成。应聘人员将规定的报名材料制作成压缩包(压缩包大小不超过30M)同时发送至招聘部门报名邮箱(详见岗位表)和人事处报名邮箱(详见岗位表),压缩包名称及邮件标题均为“应聘岗位代码,姓名”,如:“P001张三”。提交材料不齐或不按规定提交材料或各岗位已完成招聘后提交材料者,视为无效报名。

五、报名材料

报名时需提供的报名材料包括:

1.《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教师报名表》(附件2,含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

2. 个人简历、个人业绩成果材料(含科研项目、已发表的论文著作等)、获奖证书、职称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在同一页)等证明材料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

3.应聘人员需提供从大学起各个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尚未毕业的国(境)内2024年应届毕业生另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院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

4.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学校有权取消应聘人员拟聘资格。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必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国家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否则学校有权取消应聘人员拟聘资格。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的相近专业报考。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以相近专业报考者,按以下要求提交佐证材料: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国境外毕业生需同时提供中文版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研究成果证明材料、专业相近的论证说明等材料。

6.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工作经历指全职工作经历,需提供工作证明、社保缴费证明、劳动合同和体现个人专业技术水平、业绩成果的证明材料等。

7.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研究方向或专项的,需提供研究方向或专项证明材料,包括:(1)课程成绩单;(2)毕业院校关于研究方向、专项的证明材料;(3)研究方向、专项相关的研究成果、获奖情况证明、资格证书等。

8.资格复核时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复核于面试当天或者电话通知的规定时间在广东第二师范学院进行。

六、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各部门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审核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确定考核人员名单;以相近专业报考的应聘人员,由计划招聘的二级单位进行认定并提供认定结果的论证材料。

学校成立资格审核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者,资格复审不通过。

七、考核和评议

招聘部门和学校组织考核,主要根据招聘的岗位需求,考核应聘者的道德品质、师德师风、身心健康、教育教学能力、学术研究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课堂组织能力等。考核80分(含80分)以上为合格,成绩不合格者不予以录用。

学校对考核通过人选进行评议,主要评议应聘者的职业能力和素质,学术科研水平,职业发展潜能,与学科建设、专业建设的相适性等。通过学校评议的人员列入体检和考察对象,未通过学校评议的人员不予录用。

八、体检

考核成绩达到招聘要求并通过学校评议,且已协商确定了聘期职责任务的应聘人员,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确定为体检人选。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不通过的,不作为体检人选。

确定的体检人选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参加体检(含复检)。不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参加体检(含复检)的人员,视同考生个人放弃体检资格和拟聘资格。体检办法及标准遵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执行。

九、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考察。

十、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符合招聘要求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广东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有关说明

1.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有不一致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关系,聘用合同终止。

2.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3.招聘执行师风师德“一票否决制”。凡招聘期间或入职后经查实存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等文件规定的师风师德问题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关系,聘用合同终止。

4.有关招聘事项、聘用结果等,可进入广东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网页查询、也可电话查询。

5.本次招聘工作全程由广东第二师范学院纪检监察室监督。

(报名表见原网址下载:https://www.gdei.edu.cn/rsc/2024/0111/c3612a88508/page.htm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2024年人才引进公告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原名广东教育学院),1955年创办,是广东省属普通本科院校,设有海珠校区和花都校区。学校坚定不移地走特色办学之路,人才培养质量逐步提升;主动服务广东省基础教育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承担着基础教育教师、校(园)长的培训任务,与地方政府共建附属学校和教育实验区,取得了突出的成效,在社会享有较高的声誉。

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23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01月22日 至 2024年12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各岗位人员招聘完成。应聘人员将规定的报名材料制作成压缩包(压缩包大小不超过30M)同时发送至招聘部门报名邮箱(详见附件1岗位表)和人事处报名邮箱****,压缩包名称及邮件标题均为“应聘岗位代码,姓名”,如:“N001张三”。提交材料不齐或不按规定提交材料或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材料者,视为无效报名。考生收到报名邮箱发出的自动回复邮件方为报名邮件投递成功(即报名成功),未收到自动回复邮件的考生报名不成功。

   报名时需提供的报名材料包括:1.《广东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含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附件2)、《广东第二师范学院2024年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2. 个人简历、个人业绩成果材料(含科研项目、已发表的论文著作等)、获奖证书、职称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在同一页)等证明材料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3.应聘人员需提供从大学起各个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尚未毕业的国(境)内2024年应届毕业生另须提交有院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4.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工作经历指全职工作经历,需提供工作证明、社保缴费证明、劳动合同和体现个人专业技术水平、业绩成果的证明材料等。5.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研究方向或专项的,需提供研究方向或专项证明材料,包括:(1)课程成绩单;(2)毕业院校关于研究方向、专项的证明材料;(3)研究方向、专项相关的研究成果、获奖情况证明、资格证书等。

(三)注意事项。

    1.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入职后执行国家和广东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2.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期目标管理,聘期科研工作任务不低于《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B类岗位教师招聘和聘用管理办法》要求的,聘用人员可申请一定的科研启动费,报学校审批。

3.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必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国家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否则学校有权取消应聘人员拟聘资格。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应聘)岗位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境外学历还须提供教育部认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5.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6.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7.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者视为无效报名。

8.应聘人员须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应聘人员通联不畅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9.非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博士后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有副高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有正高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四)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审查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其中,以相近专业报考的应聘人员,由计划招聘的二级单位按要求提供相近专业认定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四、考核

本次招聘教学人员的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组织形式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并留意我校人事处网页公告。学校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集体研究,通过学校研究评议的人员列入体检和考察对象,未通过学校研究评议的人员则不列入体检和考察对象。

五、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六、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七、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企事业单位调配人员申办系统网站(https://hrss.gd.gov.cn/)和广东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https://www.gdei.edu.cn/rsc/nprxgg/list.htm)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八、联系方式

招聘工作电话:020-****3286(人事处) 监督投诉电话:020-****5585(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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