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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农业大学2024年人才公开招聘宣讲会

宣讲正文

公司简介

东北农业大学是一所“以农科为优势,以生命科学和食品科学为特色,农、工、理、经、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与农业部省部共建大学、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入选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

学校1948年创建于哈尔滨,始称东北农学院,是中国共产党在解放区创办的第一所普通高等农业院校,知名教育家、哈尔滨市第一任市长刘达为学校第一任院长。建校以来,先后隶属于东北行政委员会农业部、国家高等教育部、国家农业部、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黑龙江省教育厅,1981年被确定为黑龙江省省属重点院校,1994年与黑龙江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合并组建东北农业大学。

学校设有17个学院和1个教学部。现有3个国家重点学科,3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2个农业部重点学科,2个省级重点学科群,10个省级一级重点学科,农业科学、植物学与动物学2个学科进入ESI国际学科排名前1%。学校是全国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之一,现有10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2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71个本科专业。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 294人,其中教授303人、副教授480人;具有博士学位者772人,具有硕士学位者442人。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万人计划”入选者14人(含青年拔尖人才1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6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3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3人,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9人,教育部创新团队2个,教育部“跨世纪、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10人,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人、委员12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17人,“龙江学者”特聘教授18人、讲座教授3人,青年“龙江学者”2人,博士生导师203人。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7 134人,其中研究生3 962人、本科生23 017人、外国留学生155人,是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0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国家级精品课程4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4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门,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1 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4个,教育部、农业部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4个,科技部创新人才培养基地1个,全国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1个;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1篇、提名4篇。学校是国家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院校,设有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学校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建校至今已累计培养各级各类学生24万人,其中既有一批站在世界科技前沿的“创新型”人才,也有一批遍布全国的“复合型”人才,更有一大批活跃在黑龙江省和全国农业生产第一线的“应用型”人才。

学校现有3个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5个农业部重点实验室、1个农业部区域试验站、3个农业部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2个农业部科研基地,设有国家级大学科技园1个,是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首批建设院校之一。建校至今,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500余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32项;先后9次获得黑龙江省省长特别奖和重大科技效益奖,18次被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授予“社会实践先进集体”荣誉称号,3次获得黑龙江省“振兴经济奖”,2次获得黑龙江省“粮食生产贡献奖”,并被授予黑龙江省“小康建设红旗集体”荣誉称号。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具有接收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资格,设有教育部赴俄留学培训基地,是中国东北地区与俄罗斯远东、西伯利亚地区大学校长论坛中方秘书处单位。建校至今,已先后与俄罗斯、日本、韩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爱尔兰等国家的60多所高校及科研单位建立了联系,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并初步形成了“以东北亚为主、博采众长”的国际交流特色。

学校占地面积496.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3.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8亿元,为首批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主办期刊《东北农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东北农业大学学报(英文版)》《中国马铃薯》《饲料博览》《中国乳品工业》《乳品与人类》《农业经济与管理》《大豆科技》,在国内外公开发行。

学校高度重视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1998年、2013年先后2次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2015年荣获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2000年被评为全国“学校民主管理先进单位”;2003年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2011年被评为全国“模范职工之家”;2012年被评为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获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称号;2014年荣获全省“十佳和谐校园”称号。

新时代的东北农业大学,将紧紧抓住国家“双一流”建设的有利时机,继承“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弘扬“勤奋、求实、奉献、创新”的校风,满怀信心地向着“国际知名、国内同类院校一流、具有我国北方现代农业特色的多科性、研究教学型和开放式”的高水平农业大学奋进!


投递邮箱

r**@neau.edu.cn

宣讲会详情

东北农业大学2024年人才公开招聘公告

(第一批)


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高水平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东北农业大学主页学校概况。

二、招聘计划

详见《东北农业大学2024年人才公开招聘计划表》(第一批)(附件1)。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二)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

(三)身心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高尚的学术道德。

(四)在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博士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的应聘人员,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五)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3月1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超过40周岁(1983年3月11日以后出生)。

(六) 应聘人员需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报名岗位所需学历和学位。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存在学术不端、师德师风问题的人员。

2.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 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5. 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相关待遇

(一)落实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二)按照人才层次给予相应待遇。具体详见《东北农业大学人才评价标准及对应待遇表》(附件2)。

(三)单身公寓:入职的单身外地教职工,学校可提供校内单身公寓。

(四)子女入托:校内设有幼儿园,教职工子女可享受优质便捷的幼儿园条件。

(五)优质食堂:学校设有用餐环境良好、食材营养丰富的食堂(在2023年中国大学生食堂满意度调查中名列榜首)。

(六)健身休闲:学校设有游泳馆、羽毛球馆、篮球馆、乒乓球馆、健身房等各类健身休闲运动场所。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4月25日。

2.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对照招聘计划中的岗位,将附件3-5及其他报名材料(现场确认材料电子版)以电子邮件形式,按“岗位序号及名称+姓名”(如:R-01+保护性耕作、玉米栽培生理+姓名)格式命名,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参与报名。

(二)资格审查

1. 审查方式:对报名人员所填报的资料进行审查,确定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名单。

2.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东北农业大学网站公布,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3.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现场确认

1. 现场确认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东北农业大学网站。

2. 现场确认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东北农业大学2024年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3)、《东北农业大学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政审表》(附件4)、《东北农业大学公开招聘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5)。

(2)身份证正反面;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

(3)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佐证材料,需加盖相关部门公章并有负责人签字和联系电话。

(4)2024年应届毕业生推荐表。

3. 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提供材料不齐或未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六、岗位考核

岗位考核含专业能力面试及思想政治与道德品质考核。不能按时参加考核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面试主要采取试讲、专业问答、学术报告、实践操作等形式,计分方式为百分制,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用,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用。

七、体检、政治审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政治审查采取函审或实地走访方式,考察内容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审查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八、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及政治审查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并在东北农业大学主页(http://www.neau.edu.cn)上对拟录取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录取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十、有关说明

(一)对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二)应届毕业生应在获得毕业证、学位证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报到入职手续,非应届毕业生公示期满三个月内办理报到入职手续,未按期办理入职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正式办理入职手续时,需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本、硕、博)原件及人事档案等。

(四)公示期满的拟录取人员,凡在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相关规定及录取原则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学校教职员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须在《东北农业大学公开招聘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中填写清楚;与应聘者有以上关系,以及其他影响招聘公平公正关系的本校工作人员,在相关工作中应主动提出并全程回避。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51)551****8 55191989 (人事处刘老师、窦老师)

监督电话:(0451)55191008(东北农业大学纪委办公室)

学校网址:http://www.neau.edu.cn

电子邮箱:****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长江路600号

本公告由东北农业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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