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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

宣讲正文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春季面向2024届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344,具体岗位见《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北京、广州、武汉、哈尔滨考点)》。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非在职)。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其中,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毕业生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学位证书应于毕业年度的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以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此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可报考。

定向生限参加定向地区的招考,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身份

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报考学历

均要求具有普通高校(非在职)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3.报考专业

(1)判断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包含在目录中,其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必修课程70%以上相近的视为相符。如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述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3)报考者具有2个毕业证书和2个学位证书(4本证书),可以按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本科期间辅修的专业如无法取得教育部验证,也没有单独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则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相应岗位。

4.报考年龄

最高年龄限制统一为40周岁以下。

5.职业资格

所有考生报名时需提供与岗位对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如报考高中岗位的需提供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岗位的需提供初中或以上教师资格证,仅有小学教师资格证则为不符合条件;报考小学岗位的需提供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名时未取得的考生,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先报名,但须承诺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到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均须取得相关教师资格证书。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6)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设置了北京市、广州市、武汉市和哈尔滨市四个考点,其中北京市和广州市考点招聘时间一致,武汉市和哈尔滨市考点招聘时间一致。招聘时间一致的考点,考生仅允许选择一个考点进行报考,不同招聘时间的考点可同时报考(如同时报考北京市、哈尔滨市考点),请考生根据自身需要选择相应考点的岗位进行报考,每个考点仅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具体详见附件岗位表。

整个招聘流程如下: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笔试确认→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签约→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进行,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四、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体检在深圳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相关文件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招聘单位成立不少于2人的考察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附件4),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三)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网上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考察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辩,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其他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异议,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五、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当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结束,聘用人员考核合格的,办理试用期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解除聘用。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五)为进一步规范干部日常管理,非深圳市户籍考生须在入职备案后的规定时间内将本人户籍迁至深圳市。

(六)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八)招聘查询网址

【具体报名网址后续补充】

(九)咨询电话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075****3631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十)本公告由龙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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