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选拔招录军官:
军事科学院概况
1958年3月15日,经毛泽东主席决策,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成立,叶剑英元帅任首任院长兼政治委员。军事科学院是全军军事科学研究的拳头力量,承担着加强军事理论创新、加强国防科技创新、加强军事科研工作组织模式创新的职责,肩负着加快发展现代军事科学、努力建设高水平军事科研机构的使命。
作为我国军事科学研究的最高殿堂,军事科学院拥有6大优势。
①地位优势。集基础理论、体系设计、联合作战、前沿技术、特色研究、咨询评估等于一体“军事科研航母”,牵引国家军事科技发展,推动全军军事理论和军事科技创新运用,支撑中央军委决策和机关运行。
②专业优势。涵盖军事理论、军事科技、军事工程、军事评估、军事标准等多个研究领域。生命科学、大数据、新型能源、特殊功能材料等一批学科建设处于全国顶尖或领跑水平。
③人才优势。现有两院院士20余名,全国十大杰出青年、吴文俊人工智能最高成就奖、钱学森杰出贡献奖、陈嘉庚科学奖、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奖、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全国创新争先奖、何梁何利奖、“求是”杰出青年奖,以及入选百千万人才工程、“杰青”等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400余人,博士生、硕士生导师1600余人。
④平台优势。拥有国家蛋白质科学等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3个,全国重点实验室6个,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3个,后勤科研实验室19个,还有北京香山论坛、中国孙子兵法国际研讨会、强军论坛、大数据论坛等国际国内知名的学术活动品牌。
⑤成果优势。荣获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2项、一等奖23项、二等奖105项,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二等奖近20项,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10项,军队科技进步特等奖2项、一等奖370余项、二等奖1800余项,以及国家科技进步创新团队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等国家级奖项。
⑥区位优势。军事科学院驻地分布在全国多个省(市),涵盖北京、天津、吉林、河南、湖北等地区,多数单位位于北京市区内。
一、招录对象
直接选拔招录对象,主要从“双一流”建设高校中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理学、工学应届博士毕业生中选拔。
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从国(境)外教育机构或者中外联合培养的应届毕业生中选拔。国(境)外教育机构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当经过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开放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毕业生,以及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的定向就业毕业生、被作留级处理或者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不列入直接选拔招录范国。
二、招录条件
(一)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优良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志愿献身国防、热爱军事职业等担任军官的基本条件,符合政治考核的标准要求。
(二)学历条件。具有履行职责必需的专业能力,博士研究生学历且在规定学制内取得相应学位。
(三)年龄条件。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4岁(截至毕业当年6月30日),其中,工作急需的以及少数民族和曾经服过现役的博士毕业生,年龄可以放宽1岁。
(四)身心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参加军队组织的体格检查,且结论为合格。
(五)优先条件。同等条件下,是中国共产党党员、担任过学生干部的,以及曾经服过现役的优先。
(六)其他条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录程序
(一)发布计划、组织报名。军事科学院通过军队人才网(网址:http://www.81rc.mil.cn)面向社会发布直接选拔招录岗位计划,明确招录岗位的学历层次、学科专业、数量和部队驻地等。应届毕业生在军队人才网报名,按照报名流程及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选择用人单位和招录岗位等。报名时,需逐条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相应条件,并同步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报名信息成功提交反馈后方为有效报名。
(二)资格审查、对象初选。军事科学院对报名对象的院校专业、学历学位等进行资格审查,视情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集中初审,符合条件的列为初选对象。
(三)实地考察、全面筛选。用人单位通过听取介绍、查阅档案、走访调查、实地考察等方式,全面了解初选对象的现实表现、学业成绩、遵纪守法等情况,筛选确定预选对象。实地考察具体时间安排和形式方法,将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有关人员,请根据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
(四)体格检查、政治考核。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组织预选对象进行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对有出国(境)学习经历的预选对象,及时函调国家安全部门进行背景审查,并由其出具相关证明。
(五)专业考评、集中遴选。用人单位统一对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合格的预选对象,集中进行专业素养和创新能力等内容的考评。专业考评时间、地点待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结束后具体明确。
(六)统一把关、审定对象。在用人单位考察考评的基础上,军事科学院对招录对象资格条件等内容进行全面审查把关,研究确定拟招录对象。
(七)核准确定、办理手续。拟招录对象经军委政治工作部核准确定后,及时组织人员报到、入伍训练、当兵锻炼和办理入伍手续。
四、待遇保障
(一)工资待遇。军队建立统一的军官工资制度,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配偶荣誉金、父母赡养补助等。
(二)住房保障。实行部队保障住房政策,符合条件的可以租住用人单位集体的宿舍或者公寓住房;军官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和房租补贴按照现役军官政策确定的标准执行,对于符合分配公寓住房而未能分配住房的现役军官,单位发放租房补助费。
(三)福利优待。家属及子女享受部队医院免费医疗,父母、岳父母享受医疗费用优惠;依法享受军人优先,享受购票、安检、候车、值机等环节的优先服务,各类景区公园可享受免票或优惠政策。符合相应条件后,享受家属、子女到单位驻地随军落户政策;每年享受一次免费健康体检,20天以上带薪休假,享受子女入托、小学优先入学、中考高招优待等。
(四)培养提高。培训纳入军队人员培训体系统一组织实施,接受晋升教育、岗位专业培训、岗位资格培训、理论专业培训4种类型。录用单位还可以利用国家和社会资源,进行其他专业培训。
(五)表彰奖励。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勋,授予相应荣誉。
公开招考文职人员:
一、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人员可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和体格检查的标准条件;满足军事科学院招考岗位计划要求的学历、毕业院校、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要求条件,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外,报考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以及博士研究生报考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不作资格条件要求;报考科级副职以下或者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报考科级正职或者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二、待遇保障
(一)工资待遇。军队建立统一的文职人员工资制度,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以招录聘用到北京市专业技术岗位的高校毕业生为例:本科生每月工资约为11000元左右,硕士研究生约为12000元左右,博士研究生约为15000元左右。
(二)住房保障。实行社会化、货币化保障政策,符合条件的可以租住用人单位集体的宿舍或者公寓住房;文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和房租补贴参照现役军官政策确定的标准执行,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军队可以增发住房补助。
(三)社会保险。军队用人单位及其文职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法,参加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军队为文职人员建立职业年金。文职人员平时看病享受社保待遇,军队给予医疗补助;执行军事任务期间享受免费医疗。
(四)福利优待。持文职人员证在机场、车站等可走“军人依法优先”通道,享受购票、安检、候车、乘车、值机、登机等环节的优先服务。文职人员每年享受一次免费健康体检,探亲休假、子女入托等普惠性福利待遇与现役军官同等享受。文职人员按照军队有关规定穿着文职人员服装、佩戴相应标识。
三、职业发展
(一)职级晋升。专业技术岗位分为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由高到低设置一级至十三级。管理岗位实行岗位职务层级与文员等级并行制度。担任领导职务的管理类文职人员的岗位职务层级,由高到低分为七个层级,即军队文职部级副职、局级正职、局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文员等级在军队文职局级以下设置,由高到低分为十二个等级,即一级文员至十二级文员。
(二)培养提高。军队根据文职人员履行职责、改善知识结构和提高职业能力需要,对文职人员实施分类分级培训。文职人员的培训,分为初任培训、晋升培训、岗位培训。用人单位可以利用国家和社会资源,对文职人员进行培训。根据工作需要,还可以安排文职人员参加学历升级教育,选派文职人员参加有关学习培训。
(三)表彰奖励。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文职人员,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授予相应荣誉。
硕士研究生招生
一、招生计划
军事科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教育部计划和军队计划,其中教育部计划硕士研究生年度招生人数约为210人,实际招生人数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为准,招生简章预计每年10月份对外公布。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立志献身国防军队现代化建设,热爱军事科研事业,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考生须符合国家、军队及我院相关体检要求。复试阶段和入学后分别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招生对象
我院可在生物学、力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兵器科学与技术、核科学与技术、生物医学工程、兽医学、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11个专业招收学术学位研究生,在电子信息专业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以我院对外公布的简章为准。
军事科学院硕士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和非军事学自命题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请查阅“军科研究生院”微信公众号。
四、报考程序
硕士研究生招生分推免和统考。
推免工作由应届本科生所在高校进行推荐,我院按国家教育部有关要求组织,每年9月至10月完成报名、复试、录取工作。
统考工作按国家教育部有关要求进行报名,通常每年10月份开展,12月份进行考试,次年3月至5月期间完成复试、录取工作。
五、体检
包括复试体检和入学身体复检。报考我院的教育部计划考生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传染病相关项目参照《军队选拔军官和文职人员体检标准》通用标准执行。军队计划考生须符合《军队选拔军官和文职人员体检标准》。
检查项目中,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尿毒品检测、肺结核等传染性疾病以及部分精神类隐匿性疾病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六、学制及入学时间
我院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分为全日制学术学位和全日制专业学位。医学、农学门类学科专业基本学制为3年,其他学科专业基本学制为2.5年,直博、硕博连读研究生基本学制为5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执行相应门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所有录取考生均于秋季入学。
七、学费及奖助学金
我院招收的教育部计划的硕士研究生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关于北京地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发改[2013]2587号)等文件精神,学费标准为每人8000元/学年(3年共计24000元,2.5年共计20000元)。
我院对无军籍地方生设有丰富完善的奖助体系,包括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以及新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军事科学院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等。
报考相关最新信息,请及时关注“军科研究生院”微信公众号或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联系人:杨参谋,联系电话:010-****5533
博士研究生招收
一、招生计划
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为军队计划和教育部计划。其中,教育部计划博士研究生预计招收160人左右,实际招生人数以上级主管部门最终下达为准,招生简章预计每年10月份对外公布。
二、招生学科及对象
生物学、力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兵器科学与技术、核科学与技术、生物医学工程、兽医学、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等11个学科可招收地方无军籍博士研究生。
三、报考条件
1.考生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立志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服务。
3.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军队及我院相关体检要求。
4.入学前须获得硕士学位。
5.获2名报考学科相关专业领域副教授以上专家(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书面推荐。
报考教育部计划的考生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地方应届硕士须提供教育部学信网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地方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四、选拔方式
我院军事学门类各学科采取普通招考方式招生,其他学科门类采取“申请-考核”制招生。提前攻博面向我院学术型硕士二年级研究生选拔。硕博连读、直博根据国家、军队有关政策,一般于硕士推免、统考录取时择优遴选。
五、体检
包括复试体检和入学身体复检。报考我院的教育部计划考生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传染病相关项目参照《军队选拔军官和文职人员体检标准》通用标准执行。军队计划考生须符合《军队选拔军官和文职人员体检标准》。
检查项目中,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尿毒品检测、肺结核等传染性疾病以及部分精神类隐匿性疾病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六、学制及入学时间
我院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学术学位,基本学制为3年,直博、硕博连读研究生基本学制为5年。录取考生分春季和秋季入学。
七、学费及奖助学金
我院招收的教育部计划的博士研究生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关于北京地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发改[2013]2587号)等文件精神,学费标准为每人10000元/学年。
我院对无军籍地方生设有丰富完善的奖助体系,包括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以及新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军事科学院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等。
报考相关最新信息,请及时关注“军科研究生院”微信公众号或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联系人:赵参谋 010-****5534
博士研究生招收
军事科学院是全军最早开展博士后招收培养工作的单位之一,从1988年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至今,已走过30多年的发展历程,目前拥有1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7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涵盖了理、工、农、医、军事、管理等多个学科专业。累计招收培养1300余名博士后研究人员,设站数量和博士后招收培养规模均位居全军前列。一大批优秀青年人才通过军事科学院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脱颖而出,成长为国家和军队高层次人才队伍的骨干力量,取得了一大批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在推动军事科研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生成战斗力保障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招收条件
凡是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军队或地方人员,以第一作者在军事学核心期刊或SCI、EI收录期刊发表论文,且为军队或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主要参加者,均可申请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招收程序
申请进站者须先征得合作导师同意后,向相关单位提交书面申请,阐明本人的基本情况、学术水平、研究专长、工作业绩和身体状况。在职人员须同时提交其所在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党委或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证明材料。申请获得受理的,按照院招收程序,经过面试评审、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审核审批后,办理相关进站手续。
三、福利待遇
我院博士后在站期间可享受与我院在职干部同等福利待遇;享受科研岗位等级津贴;参与科研项目任务的可享受科研绩效津贴;可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和国家、军队科研课题;在站期间可直接认定中级职称,出站时可视情评定高级职称;优先保障博士后公寓,没有住房的可发放租房补助;优秀博士后出站后可优先招录我院文职人员。除此之外,博士后在站期间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其流动,办理暂住手续,其子女可办理入托上学,配偶就业时享受与驻地居民同等权利。
联系人:温参谋 联系电话:010-****5581